第1个回答 2020-10-06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又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这两个条款理解和适用的不同造成裁判结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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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26
你的部分是属于你的,你能提供证明就可以。但是他那部分现在是遗产了,只有部分是你的,父母和子女,配偶都有继承权,就是说你公婆也有。可以走法律程序
第3个回答 2020-04-26
如果你这个房产证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公公跟你们关系很好,他会把房子给你的,按照合法继承关系商量好给你过户房子就行。
如果你们之间要是没有协议的话,公公现在不承认是你们的,这个房子你还真没有办法要回来了。
那样你只能尽量微信或电话好好沟通,录音取证来争取一下自己的利益。
第4个回答 2020-04-26
如果这个房产是属于你和你老公的。就算你老公不在啦!作为配偶你完全可以接受和继承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