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当个几年兵然后60岁后国家有什么待遇?

如题所述

1、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均可享受该项待遇。

2、目前享受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复员军人和病退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的人员不能再领取。”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3、60岁以上的退伍军人每年享受免费体检;为80岁以上退伍军人庆祝生日;组织退伍老兵代表参观部队、重温部队生活;免费接送6级以上伤残退伍军人住院治疗并派人探望;“八一”慰问退伍军人、烈士纪念日祭奠烈士;为重病老兵开展临终关怀服务;为去世老兵穿着军装、召开追悼会等。

扶困解难是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优抚优待是营造社会尊崇氛围。实现退伍军人政治上有待遇、社会上有地位、生活上有尊严。

扩展资料: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另外,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对这部分退役士兵,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役士兵

参考资料来源:军报记者-河南省南召县探索成立退伍军人服务中心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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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7

近年来,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致残等原因,生活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按照民政部部署,根据规定,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均可享受该项待遇。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受影响。

“目前享受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复员军人和病退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的人员不能再领取。”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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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6

近年来,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致残等原因,生活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按照民政部部署,根据规定,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均可享受该项待遇。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受影响。

“目前享受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复员军人和病退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的人员不能再领取。”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据粗略估算,目前退役士兵受益,根据兰考县试点经验,多数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每月可领到补助50元左右。“目前正在进行核查认定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将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的退休与供养

第四十一条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第四十三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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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4

近年来,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致残等原因,生活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按照民政部部署,我省决定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根据规定,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均可享受该项待遇。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受影响。

“目前享受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复员军人和病退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的人员不能再领取。”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据粗略估算,目前全省将有30万以上的退役士兵受益,根据兰考县试点经验,多数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每月可领到补助50元左右。“目前正在进行核查认定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将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

根据1999年6月30日军委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六章第41条规定:“义务兵服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一律退出现役。”退出现役,通常是指士兵服期满或其他原因退出现役返回入伍地。义务兵退伍待遇包括退役补助费、退伍医疗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下月伙食费、退伍义务兵差旅费。退伍待遇是义务兵退伍回家所需费用的一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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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12-27

十六年老兵分享当兵的那些事,当兵每月能领多少津贴,士官退伍转业费有多少,部队有哪些好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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