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注册的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楼主您好,
  新办税务登记
  1、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审验符合规定的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项目并签章后,交原窗口办理。
  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成立批文及其复印件;
  (2)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3)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证明及其复印件;
  (4)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
  (5)提供验资报告及其复印件;
  (6)提供经营场所证及其复印件;
  (7)提供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本县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1)提供本县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提供总机构的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3)提供分支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4)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
  (5)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该分支机构的核算形式以及是否单独纳税的证明;
  (7)单独纳税的分支机构(非法人)还需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希望能帮到楼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2-02
账益益代办新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1、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合法税务登记证和副本(纳税人领取零食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