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给儿子买房写的儿子名字,但做公证证明是自己出资,这样父亲的女儿还有份儿吗

父亲给儿子买房写的儿子名字,但做公证证明是自己出资,这样父亲的女儿还有份儿吗父亲在其儿子婚后给他买房,写的儿子名字,但写下证明是自己出资买的,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处置权,第一防儿媳妇将来有变故分房产,第二防儿子用钱时候把房卖了,老人还有一个女儿,那么写了这个证明之后,老人的女儿还能分房产吗?这个证明有没有有效期?

父亲出资,房产证写儿子名,视为对儿子的赠与,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儿子所有,如果有特殊说明,按照特殊说明。
问题中儿子只有使用权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应当仍然归属父亲所有,在父亲在世的时候仍然对房屋有处置的权力,但若父亲去世,房屋应该归属儿子所有,女儿应该是没有份的。
上述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定,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是遗产还是赠与会产生比较大的争议,个人更偏向房屋归属儿子所有女儿没份,原因是由父亲出资购买,房屋所有权是写儿子的名,应当认定为赠与,儿子只有使用权属于赠与行为的附属约定,父亲死后约定终止。
其实上述案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房屋写父亲名字、生前写遗嘱,所有权归属父亲,使用权由儿子所有,同时写明遗嘱在父亲死亡后房屋由儿子继承,同时考虑女儿的话,其他财产由女儿继承就可以了。追问

也就是说这样做是有争议的,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更偏向于归儿子一人所有?

追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更加不用说了)
从上述司法解释出发,我是认为父亲买房子是赠与给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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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5

    房子所有权还是父亲的,所以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以继承房产。

    证明没有有效期,除非父亲后来用新的公证证明代替。

    如果儿子和儿媳妇自己还房贷,则房子所有权另当别论。

追问

如果儿媳能拿出自己转账给公公的记录呢?证明买房款有一部分是自己出资的,这样有用吗?

追答

转账不一定是用来买房子的呀,孝敬老人的也可以。很难证明。

可以让父亲再写一个证明,去世后房子归儿子

追问

就是说在老人写下自己出资证明后再写一个遗嘱,证明房子只给儿子一个人,这样房子就是儿子的了是吗

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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