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筑工人,在工地上班时被重物砸到右腿,粉碎性骨折,医生说以后影响走路,我这样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吗

如题所述

问:我是建筑工人,在工地上班时被重物砸到右腿,粉碎性骨折,医生说以后影响走路,我这样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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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因工伤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该从何入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先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当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则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交一定的资料,其中就包括工伤认定的决定。可见只有在被确认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的前提下,才会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2.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3.提交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除了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外,还要提交相关的工伤医疗资料,其中包括工伤诊断证明,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
4.对鉴定不服的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另外,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也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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