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周期是三年一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
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进行测评优选,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价作为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
测评结果单独排序,按百分计算,得分低于85分的,不能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同时,该项得分按20%的比例计入全国文明城市总得分。
扩展资料:
一、申报条件
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4、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5、申报前完成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任务。
6、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二、考评方式
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难点是实地考察。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方法具体有三种: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
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