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广场上被一个人谩骂,甚至对方公然向我吐口水,能报警拘留对方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不是有公然侮辱的罪名吗?

具体是什么意思啊 ?怎么才够上公然侮辱的条件?

能报警,但是可能不会拘留对方,因为这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以说服教育为主,会让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中,人身罚中的拘留是公认的最厉害的,最严重的措施,是属于那种情节严重但尚不足构成犯罪的那种情形,拘留要层层审批最后才能通过,即使民警要做出这种处罚决定,是派出所的话,其根本就无权作出拘留的处罚,必须上报县一级公安机关,到了县一级公安机关肯定不会被通过(这情节很轻微),如果作出这种处罚,日后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要赔偿,所以公安机关对拘留的处罚审批时非常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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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2
应是侵害你的人格权,你可以报警,但现实中警方一般不会拘留对方,而是一般把此类事情作为民事纠纷,以说服教育为主。你可以把相关情况录下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第2个回答  2010-12-12
可以的,涉嫌侵权。应该追究其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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