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件小事情和一商场保安打架,我先动的手,那保安左脸连接眼睛部位被我打伤,伤的不是很重,只是擦破

为了一件小事情和一商场保安打架,我先动的手,那保安左脸连接眼睛部位被我打伤,伤的不是很重,只是擦破点皮青了而已,后来这保安叫来保安经理,保安经理又叫来二十几米保安手持警棍向我冲来,我看不妙就跑,十几名保安手持警棍追了过来,跑了二三百米被追到了,辟头盖脸把我打倒在地,打了一下他们就跑了,后来我爬起来又走到之初和那保安打架的地方,那里还有十几名保安,见我又过来,十几保安又向我冲了过来,打了两棍子之后,我一朋友见状这么多人围攻我上来拉架,他们以为是上来帮忙的,又拿棍子打向他,把我朋友打倒在地爬不起来,后来进了派出所,我朋友被打伤是保安全罪,验伤,我朋友只是头被擦破点皮,我到医院检查什么伤都没有,现在派出所调解的是我和最初那个保安打架的互不赔,就只赔我这个朋友的钱,所以我想问下,难道我自己的医疗费还要我自己出,我被打了三次,所以我想问下他们应不应该赔我銭,还有走法律程序他们会不会判刑,谢谢哪位懂行的说下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追问

你觉得我符合哪一条

追答

目前双方伤情鉴定结论是什么

追问

都没什么大伤

追答

您没弄清楚我问的意思,我是说,公安机关最终确定的伤情情况如何,是无伤、轻微伤、轻伤?

追问

对方的是轻微伤,我朋友的也是轻微伤,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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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8
你先动的手,赔了你的,那保安你要不要赔追问

不打算赔

如果我赔他的,他赔我的,我能有优势呵呵

追答

没有什么优势,吃亏只有你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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