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取保候审后又批捕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如题所述

从程序上讲,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如果是办理取保,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自己认为没有继续逮捕羁押的必要,主动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不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同意,变更后报检察院备案即可。二是法律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期满后如果需要延长,需要报检察院批准,最多可以延长三次,共七个月。如果检察院不批准延长,就要释放,变更为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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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被公安取保候审后再次批捕的,是不能再取保候审的,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案件已经查明,等待宣判即可。
法律分析
第一次取保候审后又被批捕,这种情况一般是案件查明或者有新的证据,除非有特殊情况,是可以再次取保候审的;比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所以,案件认清后,再被批捕,一般是不能再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2个回答  2019-12-07
这个牵扯到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一下你的律师
第3个回答  2019-12-07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申请取保候审,逮捕后一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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