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定作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因此,对于佳益公司要求解除双方未履行部分承揽合同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追答没注意搞错了,装修主要是工程承包合同,不是承揽合同。如果你要木工单独帮你加工制作做几个柜子可以算承揽。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合同中的发包方不是拥有任意解除权吗
追答任意解除的话,你有可能会承担违约金,所以你要看看你们的合同约定。
追问根据承揽合同的特殊性质,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法律宗旨是在维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当定作人不再需要委托承揽人加工的工作成果时,赋予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其目的在于使承揽人的工作不再继续,避免双方损失的扩大,并以此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追答确实你可以解除,但这不叫任意解除。
我们目前讨论的不是能不能解除的问题,而是你会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如果要付违约金那就不叫任意解除权了吧,那就是有条件的,就没有特殊性了哦
追答你说得对,任何合同签订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随意解除。
否则这个社会不是乱套了吗?
当然,你提前告知对方,减少对方损失,你的做法是正确的。
我们更关心的还是你们双方的有关违约的约定是什么。
我还是比较担心你这份合同的违约条款,会对你不利。
恩,是的,任意解除权应该是免责的,无需付违约金,但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这个肯定是应该赔偿的,只是不知道这个损失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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