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不配合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手续,该怎么办?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一年多了,婚前我们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离婚协议约定,我一次性支付前妻钱款,房子归我,我按照协议贷款凑齐钱款,履行了付款,但是我们购买的房屋属于期房(并且按揭了50%贷款又协议归我偿还),购买时登记了我们双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还未交付,就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手续,现在房子到了交付期,需要办理产权证的相关手续,想把前妻的名字去掉,需要她到房管局签字,她现在不予配合,我多次要求她都不答应,应该怎么办?如果起诉到人民法院,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我已经多次打电话给她,也叫她的好朋友劝说,最近我又找了乡司法所的同志劝说,都无济于事

根据你们当时签的协议,收条,去法院起诉。确认房产是你的,然后拿着判决去房管局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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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2
提供离婚协议,以及你付给她钱款的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12
可以到法院起诉他!
但最好还是先协商一下!毕竟多年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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