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电梯时被一只大狗吓到了,能问狗的主人索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昨天下班回家坐直梯到我家那层,电梯门开了刚要出去,一只大狗窜进来,给我吓着了,浑身发冷,发软,昨晚一晚上没怎么睡,刚要睡着一下又被吓醒,民事诉讼的话可以得到精神赔偿吗?

一、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二、律师意见:1、根据您所述情况,您确实受到了损害,如您需要治疗,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就精神损害方面,一般要达到残疾以上才能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轻微的一般不赔。
三、风险提示:您应去医院进行检查,如需要治疗及时治疗。被吓到的情况,应通过监控等设施及时提取证据,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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