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

如题所述

苏州公积金可以提取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行住房公积金通兑提取
凡苏州市区(不含吴中区、相城区)内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在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和农业银行苏州分行的任一承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二、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本通知所称公租房是指政府筹集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制套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房源、保障(租赁)对象、租金(货币补贴)水平由各地县(区)级以上住房保障部门认定。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
  3、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职工领取政府发放的货币补贴(公租房租赁补贴)自行租房的,按实际租金扣除政府发放补贴后的金额提取。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可先提取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其配偶也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4、办理提取时,租住公租房的职工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的职工,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除职工本人外,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5、市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建立公租房数据库,分中心应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取得公租房相关数据并导入数据库,并及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取,材料齐全的,分中心应当场受理。职工租赁信息已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核对后当场办结;职工租赁信息尚未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应当场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并办理。
  6、在本通知执行之前职工已租赁公租房或领取货币补贴的,可自2015年1月开始核定提取金额。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未涉及之处仍执行原规定。
三、参考依据: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zgjj.gov.cn/szgjj/InfoDetail/?InfoID=5b345014-8477-4eff-ad72-7aab64494535&CategoryNum=0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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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5

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第2个回答  2016-08-09
名下有房产就行了
第3个回答  2017-08-04
需要名下有房产吧。
第4个回答  2018-02-10
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
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直系亲属 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委托证,扬州住房公积金…找【133】.办理手续.【386】.可以提取.【2345I】
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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