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11月19日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武汉市分行滨湖支行存入49000元定期,07年2月8日我拿着存单到银行去取款,营业员告诉我电脑里面没有资料,要查询。07年2月9日通知我去一趟银行,到了银行,工作人员要我写下姓名,叫我交出身份证原件和原始存单,后来告诉我,存款在05年12月24日被挂失,在06年1月3日取走。
当日,我向银行要原始存单,交涉多次银行就是不给,我于07年2月10日在众多好心人的帮助下,银行很不情愿的把存单还给了我。如果存单被挂失,需要我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办理,银行要留身份证复印件,当我向银行要核对身份证复印件时,银行不予理睬,这里面一定有鬼。
如果诉讼银行,希望大家可以谈谈对这个案子的看法,谢谢大家了!我真的很着急, 原本可以过一个愉快的春节,可是今年出了这样的事情,找银行讨说法,他们不理睬,找警察,他们说不立案。希望大家有经验的,可以说说,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