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让合同有效吗

如题所述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有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1、出租
出租是指农户把承包来的土地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经营户或企业;
2、转包
转包是产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人享有土地承营权使用的权利,取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同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是次要的土地流转方式;
3、入股
入股是农户把所有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价为股份,参加股份制或者是股份合作经营的土地使用权为年终分红的凭据,入股收入根据经营效益的高低来确定;
4、转让
是指由第三方代替自己向发包人执行承包合同;
5、互换
实际上就是“物”与“物”交换,承包方之间为便于耕作或者各自需求,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实行交换,并且交换对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综上所述,土地转让合同只要一旦成立,那么双方的权益就会受到保护,从而这份合同也会产生法律的效力,但前提要确保此合同的转让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之下签订的,而且对于当地的村委会也同意转让的实事,那么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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