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要求一周内必须到岗。但现在还没有在现在单位辞职,我该怎么办?

因为我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要求一周内必须到岗。但现在还没有在现在单位辞职,而辞职应一个月内提出,否则就要负相应的法律则任。我想要自动离职,不知道公司会给我怎样的处罚。当然现在公司,不负我们加班费,我们每天要无偿加班2.5小时,周六周日加班费每天只有70块,不符全劳动法。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申请,我多长时间,可以离职?

如果你要立辞立走的话,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
否则,你可以提前30天通知公司,到期就可以离职了。

像你的情况,如果你们采取的是正常8小时工作制,那么你可以以单位为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为由,提起离职,同时让单位补足加班费。这样 就可以立即走 了。
但是你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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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3
依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犯加班规定为由辞职,可以规避你的担心!!
只要不掌握公司工商业秘密,没有培训协议,和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好,直接谈辞职马上离开!!自己付出一点代价,值得!!
第2个回答  2010-12-03
现在提出辞职申请,一般老板都会马上批。
从下周就不上班,老板一般不会追究责任,除非你在单位是个特别重要的人或掌握公司商业秘密,到竞争对手那里工作会给原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第3个回答  2010-12-03
活该一脚踏两船的家伙,每个公司归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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