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因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十天了。这两天公安局说叫我们退赃,近期将结案,但他这个案子涉及团伙犯罪。所以我们不知退这两万元起到什么作用,在量刑这方面起的作用大不大。还是等审判结案时再退呢。什么时候退会更好呢。有朋友说退给公安局没用的。甚退赃不退罪,在判决时退会更好些。请问有哪位知情人士知道这方面有关的内幕的。
因为此案已成立了专案组,又涉及团伙作案,虽然我老公涉及金额是两万元左右。但我觉得退了赃还是要经过检查院审查,想看到那时退赃看对量刑有没有大的作用。如果没有,还不如把这两万拿来跑关系减刑来得实在。所以我纠结中。还有就是要退的话退给哪个单位好一点。是公安局,还是检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