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查处适应哪条法律

如题所述

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所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国家在其他很多法律制度当中都有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规定。比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甚至是专利法和商标法。因此,有诸多的法律制度都规定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假冒伪劣产品查处适应哪条法律?
假冒伪劣产品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所触犯的法律有很多,比如《刑法》,《产品质量法》也可以适用,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专利法》《商标法》等等。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假冒伪劣产品
1、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2、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 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所以说,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并不是单纯的适用哪一条法律制度,就算是假冒伪劣产品也没有构成犯罪,那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这个层面来说,也应该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这些商家厂家进行行政处罚。我们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之后,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还可以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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