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应当公开菲律宾请求将遇险的57号坦克登陆舰“坐滩”仁爱礁的法律文件,以此在法律和舆论上占据有利位置。
2. 我们应告知菲律宾,其在我仁爱礁上的船只已到达“最后期限”,要求其迅速撤离。如菲律宾无法自行解决,我们将提供帮助,但要求菲方按照国际惯例支付费用。如果菲律宾拒绝离开,我们将采取措施确保船只解体,消除非法占领。
3. 我们应向菲律宾索要自1999年以来,其57号登陆舰在仁爱礁上的所有费用,并通过外交途径进行谈判,同时在舆论上施加压力。
4. 在重申我国对南沙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同时,我们应在仁爱礁周围12海里范围内划设领海,任何未经我国允许的船只进入都将被视为侵略行为,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采取行动。
5. 我们应宣布计划在仁爱礁设立观通站或海难、空难救济点,以确保南海过往船只和飞行器的安全,并寻求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6. 在多次外交警告无效后,我们可以宣布仁爱礁将用于军事目的,并提前通知菲律宾政府撤离相关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7. 如果菲律宾继续在仁爱礁挑衅,我们不仅应夺回仁爱礁的实际控制权,还应考虑收复其他被菲律宾占领的岛礁。
8. 我驻外大使应集体揭露菲律宾破坏南海现状,挑战中国主权的行为。公布菲律宾的历史地图、宪法规定以及美国对其领土的界定,以证明我国的主权立场。
9. 我们应组织媒体随海警船到仁爱礁附近海域,收集菲律宾违反南海行为准则的证据。
10. 在维护主权的前提下,我们应对仁爱礁及其附近海域的海洋资源开发进行国际招标,或与台湾联合开发。如果菲律宾有兴趣,可以参与投标,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总之,在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问题上,中国不会主动挑衅,但也绝不怕事。菲律宾既然选择挑衅,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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