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是等差数列又是等比数例的数列不存在?

如题所述

即是等差数列又是等比数例的数列存在。即非零的常数数列。

一、等差数列的定义:

等差数列是指从第二项起,每一项与它的前一项的差等于同一个常数的一种数列,常用A、P表示。这个常数叫做等差数列的公差,公差常用字母d表示。

例如:1,3,5,7,9……2n-1。通项公式为:an=a1+(n-1)×d。首项a1=1,公差d=2。前n项和公式为:Sn=a1×n+[n×(n-1)×d]/2或Sn=[n×(a1+an)]/2。注意:以上n均属于正整数。

二、等比数列的定义:

等比数列是指从第二项起,每一项与它的前一项的比值等于同一个常数的一种数列,常用G、P表示,这个常数叫做等比数列的公比,公比通常用字母q表示(q≠0),等比数列a1≠0。其中{an}中的每一项均不为0。注:q=1时,an为常数列。

三、常数数列的定义:

若一个数列的每一项都为一个相等的常数,即,则数列为“常数数列”,也叫“常数列”。一个常数数列如:2,2,2,2,2,2,……一定是首项为a,公差为0的等差数列。所有常数数列(除外)均是首项为a,公比为1的等比数列。常数数列的实质就是零阶等差数列。

等差数列及等比数列的性质:

一、等差数列的性质:

1、数列为等差数列的重要条件是:数列的前n项和S可以写成S=+的形式(其中a、b为常数)。

2、在等差数列中,S=a,S=b(n>m),则S=(a-b)。

3、若等差数列Sp=q,Sq=p,,则Sp+q=-p-q,并且有ap=q,aq=p则ap+q=0。

二、等比数列的性质:

1、若m、n、p、q∈N,且m+n=p+q,则aman=apaq。

2、在等比数列中,依次每k项之和仍成等比数列。

3、若m、n、q∈N,且m+n=2q,则am×an=(aq)²。

4、若G是a、b的等比中项,则G2=ab(G≠0)。

5、在等比数列中,首项a1与公比q都不为零。

6、在数列{an}中每隔k(k∈N+)取出一项,按原来顺序排列,所得新数列仍为等比数列且公比为q(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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