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一起买房子,首付是他家一部分,再借一部分,我们一起还债,我想在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但是他拒绝了,说我工资太低了。我们现在都住在一起两年了,他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以前没买房子的时候说房产证上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买房子了,连我的名字都不肯加上去,平时的甜言蜜语,稍微遇到一点大事,就立马能看清一个人了,有点被欺骗的感觉,想分手?
谢谢各位了,看到你们的想法我真是受益匪浅,如果进一步和他协商,强迫他加上我的名字,我觉得很没意思,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为这事,我们的关系已经很僵了,看透了。如果不加,我们同居两年了,代价很大,从学校就开始在一起了,我放弃上海的工作,在家人的反对中跑到他一起,在此,我想向一些为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姐妹敲个警钟,平时再怎么恩爱,再怎么关心,再怎么甜言蜜语,那都嘴巴上的,没有经历过大事,没有经历过关系到双方利益的事的爱情,都有待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