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亲情的故事

如题所述

古人最注重孝悌之道,所以这种故事很多,甚至为此编有专门的书籍,下面把《二十四孝》罗列一下,供您参考:
一.孝感动天
虞舜,孝感动天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二.戏彩娱亲
老莱子,(东周)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假装摔倒,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戏舞学娇痴,春风动彩衣。双亲开口笑,喜色满庭闹。
三. 鹿乳奉亲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猎人看到了他以为是麋鹿,想射杀他,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免除了 被误杀的危险。 亲老思鹿乳,身挂褐毛衣。若不高声语,山中带箭归。
四.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
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负米供旨甘,宁辞百里遥。身荣亲已殁,犹念旧劬(qú)劳。
五.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 啮指痛心
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母指才方啮,儿心痛不禁。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六.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闵氏有贤郎,何曾怨晚娘?尊前贤母在,三子免风霜。
七.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年)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仁孝临天下,巍巍冠百王。莫庭事贤母,汤药必亲尝。
八.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偶遇赤眉军,赤眉军士兵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二斗白米,牛蹄一个,以示敬意。 黑葚奉萱闱,啼饥泪满衣。赤眉知孝顺,牛米赠君归。
九.埋儿奉母
埋儿奉母
郭巨,东汉隆虑(今河南安阳林州)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十.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织缣偿债主,孝感动苍穹。
十一. 刻木事亲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安阳一带)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时。寄言诸子侄,各要孝亲闱。
十二.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舍侧甘泉出,一朝双鲤鱼。子能事其母,妇更孝于姑。
十三.怀橘遗亲
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孝悌皆天性,人间六岁儿。袖中怀绿桔,遗母报乳哺。
十四.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香”。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冬月温衾暖,炎天扇枕凉。儿童知子职,知古一黄香。
十五.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负母逃危难,穷途贼犯频。哀求俱得免,佣力以供亲。
十六.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慈母怕闻雷,冰魂宿夜台。阿香时一震,到墓绕千回。
十七.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泪滴朔风寒,萧萧竹数竿。须臾冬笋出,天意报平安。
十八.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至今河水上,一片卧冰模。
十九.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深山逢白虎,努力搏腥风。 父子俱无恙,脱离馋口中。
二十.恣蚊饱血
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夏夜无帷帐,蚊多不敢挥。恣渠膏血饱,免使入亲帏。
二十一.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到县未旬日,椿庭遗疾深。愿将身代死,北望起忧心。
二十二.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孝敬崔家妇,乳姑晨盥洗。此恩无以报,愿得子孙如。
二十三. 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马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贵显闻天下,平生孝事亲。亲自涤溺器,不用婢妾人。
二十四.弃官寻母
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七岁生离母,参商五十年。一朝相见面,喜气动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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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4
  《史记·伍子胥列传》
  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

  伍子胥是否掘墓鞭尸

  伍子胥在父兄被戮后,智过昭关,投奔吴国,导吴破郢,掘楚平王之墓,鞭尸三百,终泄心中积恨,是一段载诸史籍,传颂千古的历史佳话。历来据此写成的演义式小说与戏曲传奇不胜枚举。人们饱蘸浓墨,将伍子胥塑造成一个忠肝义胆、忍耻雪恨、鞭挞昏君的大侠,通过这个鲜明的典型形象和故事宣泄出对统治者的强烈的反抗精神。至于历史上是否确有“掘墓鞭尸”这一幕,迄今为止却并没有任何人明确提出过疑义。当代学者张君认为,只要对诸史细加考辨即可发现,这件事原系子虚乌有。他的论据如下:

  一、按《春秋》笔法与义例,凡有乱臣贼子以下凌上之事发生,莫不口诛而笔伐。孟子曾曰,“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滕文公下》)。按此,则楚平王虽听谗信诬,杀戮忠良,是一个典型的昏君暴主,但倘若伍子胥掘其墓,鞭其尸,仍会被《春秋》视为非分之道,大书特书,贬其为犯上作乱的叛臣贼子。可是《春秋》定公四年对吴兵入郢这件事的记载却极其简赅,仅仅只有五个字:“庚辰,吴入郢。”如此淡淡一笔便透露出定公四年并没有发生“掘墓鞭尸”这件僭冒至极的“暴行”。

  二、《左传》记楚事尤为详备,宋代郑樵甚至因此断言:“左氏之书序楚事最详,则左氏为楚人。”但《左传》定公四年记吴兵入郢后的文字只寥寥数笔:“庚辰,吴入郢,以班处宫。子山处令尹之宫,夫概王欲攻之,惧而去之,夫概王入之。”据此可见,吴兵入郢后,吴国的第二号人物夫概王(阖庐弟)与第三号人物(阖庐子)之间便因争占楚国宫室,把偌大的一个郢城闹得乌烟瘴气。当时,派出去追歼逃亡在途的楚国君臣的只是少许部队,遇到一个执意庇护昭王的小小随国,便奈何不得,扫兴而归。在这种情况下,吴兵又有何暇费工旷日去为子胥、伯盉二人钻穴锥埋、掘墓鞭尸呢?何况,如真有此事发生,那么按《左传》惯例,通常也会在传文后照应或补著一笔的。

  三、不论是《国语》之《楚语》、《吴语》,还是先秦诸子,均没有一字一句提及掘墓鞭尸。《国语》作为国别史,较多地保持了列国史书记载的原貌和素材,没有给予过多的加工、熔铸。先秦诸子有的生活在吴楚大战当时,有的虽生活于战国中后期,但因相去不远而对这场大战记忆犹新。但他们中谁也不曾提起或言及这件事。如果不是就根本没有这回事,那么上述诸书保持缄默有意不载岂非咄咄怪事!而且,伍子胥如果真的曾经引狼入室、掘墓鞭尸、淫乱宫闱的话,那么,不论是当代楚人,抑或是后世楚人,无疑都会笔伐之、口诛之、同仇共忾声讨之。但是遍寻史籍却没有一句这样的记载。另值得注意的是,如子胥果真掘平王之基,这一举动本身就辱及先人,何以据文献记载楚人还继续纪念并称颂伍氏先人在楚国的功绩和事迹呢?又,屈赋所涉楚史上的悬疑怪异之事甚多,可是也未有只言片语说到“掘墓鞭尸”事,而尤令人诧异不已的是,屈原在《九章》中反而极其称颂并自拟于伍子胥。《涉江》云:“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伍子逢殃兮,比干菹醢。”《惜往日》云:“吴信谗而弗昧兮,子胥死而后忧。”《悲回风》云:“浮江淮而入海兮,从子胥而自适。”楚人对伍子胥的倾心颂扬,雄辩地证明了伍子胥没有“掘墓鞭尸”!

  传世经籍中最早记载这件事的是较诸子为晚的《吕氏春秋》。其《首时篇》曰:伍子胥“亲射入宫,鞭荆平之坟三百。”不过,这里说的还只是“鞭坟”,而不是“鞭尸”。文献中与此记载大致相同的是《春秋谷梁传》。但《谷梁传》与《吕氏春秋》成书的年代均晚于诸子和《左传》。桓谭《新论》认为《左传》较《公羊》、《谷梁》“为近得实”,《左传》传世后百有余年,《公羊》、《谷梁》方作。《公羊》定公四年也未言及伍子胥亲自参加入郢之战和“掘墓鞭尸”一事。此外,《公羊》载伍子胥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且臣闻之,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不为也。”又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伍子胥慨然在吴王面前表白了心迹,且这些心迹又确实合乎“春秋”通义,他怎么会话音未落便背信食言,乘入郢之机去鞭平王之墓呢?显然,在这一点上,把《公羊》阐发春秋道义与《吕氏春秋》所载“鞭墓”说糅合在一处的《谷梁》,难以自圆其说。

  史籍中最早而又最明确地记载伍子胥“掘墓鞭尸”事的是《史记》。《伍子胥列传》云:“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在本传后,司马迁还高度赞扬伍子胥道:“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不难看出,司马迁是极力渲染和塑造伍子胥隐耻雪恨的烈丈夫气概和大侠形象的始作俑者。司马迁为伍子胥单列一传,刻意描述了其壮烈的事迹,及至东汉,伍子胥进而成为我国最早的演义式小�说——�赵晔《吴越春秋》中重点塑造的艺术典型,而“掘墓鞭尸”的情节也被加工、夸张得更活灵活现了。如《吴越春秋》卷上《阖庐内传》载:“吴王入郢上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即令阖庐妻昭王夫人,伍胥、孙武、白喜亦妻子常、司马戌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

  与赵晔同为越籍人的袁康、吴君高所撰《越绝书》与《吴越春秋》在风格、体例上颇相类似,其书卷一云:“子胥救蔡而伐荆。十五战,十五胜,荆平王已死,子胥将卒六千,操鞭捶笞平王之墓而数之,曰‘昔者吾先人无罪而子杀之,今此报子也’。”虽然颇为渲染,但却只写到“鞭墓”为止。这反映出“掘墓鞭尸”说在两汉时期虽风靡遐迩,但并未被多数学者所接受,即或像袁康、吴君高这一类学者也采取的是将信将疑、审慎折衷的态度。

  张君认为,“掘墓鞭尸”之所以造说于战国末际与两汉,与当时的时代氛围有很大的关系。战国、两汉是复仇之风炽盛的时代,凡读过《史�记·�游侠列传》及东汉马援《诫二侄书》,即可概见侠士的社会地位及影响是何等隆重而广大了,被塑造成大侠的“伍子胥”就正好投合了这种时尚。而后世学人又大多笃信“太史公书”,这便是“掘墓鞭尸”说传流至今的原因所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05
.孔融让梨
孝感动天
戏彩娱亲
鹿乳奉亲
啮指痛心
百里负米
亲尝汤药
芦衣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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