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和别人发生矛盾,双方互殴,经鉴定都是轻微伤,派出所接案后一直未处理,请问现在法律时效过了吗?

派出所现在还有权利拘留人吗?

从理论上说,你这个案件早过了公安机关处理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 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至于拘留,派出所是没权利决定拘留,拘留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当时没拘留你们,现在更没必要拘留吧。
你和对方协商解决下更好,即使到时派出所真找到你们,你们已经协商好了,公安机关也不会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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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8
你好,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的,如果已经过了一年,那么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
第2个回答  2011-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如果你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超过一年诉讼时效就没有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27
没处理就过去啦。他如果起诉你要求赔偿滴话也过了诉讼时效丧事了胜诉权。但是你们可以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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