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案,由于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强制执行拘留,后来经过调解,签订了和解书,

想问下,这个和解书上面是这么写的,被执行人给执行人10000元,执行人不再主张对被执行人案卷余款的权利,关于******案件执行终结。想问下懂的朋友这么写是指的这个案子了结了吗,还是,只是这次强制执行了结呢,和解书上有双方的签名和手印,并没有法院的公章,这样有效吗?请懂的朋友联系我,谢谢!

法院执行完毕后应该给被执行人出具执行的笔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执行后需要进行笔录,记录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方便执行人维护正当权益。
法律分析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诿、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所以,在执行完毕后执法人员应当将执行情况笔录交给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这属于执行中的和解,如果和解协议是你们双方私下的协商,那可以把协议交给法院付卷。这样就可以结案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03
我是债务人被强制执行拘留,法院冻结了我的所有一切的一切,包括社保,法院可以不给执行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吗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在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仍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 的财产,或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同时也可以采取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由法院恢复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