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30天后没起诉为何没解除

如题所述

保全30天后没起诉保全措施并不会自动解除,需要被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具体操作如下:
1、被申请人可以在保全期满后的10日内,向法院提交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书;
2、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书应当详细说明申请人的主张和事实依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收到申请书后,会进行审查和调查,并通知申请人和原告提出答辩意见;
4、法院综合双方的申请和答辩意见,进行审判并做出裁定,决定是否解除保全措施。
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诉讼主体具有诉讼权:诉讼主体是指享有提起或被提起诉讼的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主体必须具有诉讼权,即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提起或被提起诉讼;
2、诉讼请求具有法律依据和合法性:诉讼请求是指诉讼当事人要求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诉讼请求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和合法性,即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3、诉讼请求具有明确性和确定性: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存在模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情况。否则法院将无法作出明确的判决或裁定;
4、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不受理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一定的不受理范围,如审判管辖权、诉讼时效等。诉讼请求必须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起诉状:起诉状是起诉的主要文件,需要在起诉前认真撰写,列明起诉的事实、依据和请求等内容;
2、证据材料:起诉需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凭证、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请求;
3、相关证件:根据具体案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行驶证等;
4、授权委托书:如果由律师代理起诉,则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5、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诉讼过程中必须支付的费用,需要提前准备。
综上所述,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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