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按文件办,我该怎么办?

领导不执行文件,我该怎么办?
我与丈夫两地分居,丈夫按政策应享受120平方的房子,目前住房只有60平方.我于2003年5月年在工作的县城参加全额集资建房.后来考虑到丈夫到县城住不方便,加上发生了一件事,决定将已购买的集资房退给单位.我县城镇住宅合作社和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社员家庭不需要住宅时,须将住宅退还住宅合作组织.住宅合作组织以重置价结合成新计算房价,按原建房时个人出资份额向社员个人退款.于是,我向单位提出参照此文件以重置价(即现在重新起这样的房子所需价格)退出所购集资房.但单位领导却说,要么莫退,要退就以原购买价退.不同意我以重置价退房.,1.领导不按文件办,我该怎么办?本地近年物价上涨比较厉害,如猪肉价格从2003年5月的四五块涨到了现在的七八块一斤,大米从2003年的八九毛涨到了现在的块五六,钢材从2800元一吨涨到了3600元一吨,水泥从200元一吨涨到了280元一吨,如果按重置价退,我还能挽回因人民币贬值造成的损失,如果按原价退,我现在收回的原价远比我当初交的钱价值少,我的损失如何找回?
2.因我原来的房子面积不够,加上我夫妻分居两地(丈夫在城市工作,我在县城工作),我提出我在县城购买的集资房只退正房(167平方),不退柴房(24平方)(柴房是以拍卖的形式买得的,只有集资户参加,有的人买了一间,有的买了两间).对此,领导说,要退就全部退,不能只退正房.请问,我可以以住房未达到应享受面积为由不退柴房吗?
如果领导坚持不按文件办,我可以自行将房子以重置价卖给本单位的无房户吗?谢谢!

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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