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但因开发商延期交房1年多,退房时怎么补偿损失~

王律师,你好~
我是07年4月份贷款买了第一套房子(配套费、公共维修基金3%、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金是签订合同时已经付),并从07年6月份开始还银行贷款,合同交房日期为08年3月31号,可到现在还没有交房……
今天又与开发商咨询结果,开发商答复大概7月份交房……这种答复已经是好几次了,到期之后又往后推迟……
咨询了延期原因,开发商答复“与施工队没谈妥……”
咨询:
1、如果退房话,房款、配套费、公共维修基金3%、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金等能否全部退还给我呢?
2、这一年半多的时间,光银行贷款利息还了2万元左右,这些能否让开发商补偿给我呢?
3、退房的话,款项是多长时间返还给个人呢?
4、有没有其他违约补偿呢?(合同是交房日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开始总房款的万分之二/天,作为补偿)
还请百忙之中给以答复,谢谢~
以上

1、如果退房,您所交纳的这些费用开发商都应当退还或者赔偿给你。
2、银行贷款利息也应当由开发商赔偿给你。
3、如果开发商同意立即给你退,就可以马上退给你,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不会这样痛快地就给你退的,很可能要经过诉讼,甚至法院判决后还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一来什么时间能够拿到钱就不是很确定了。如果需要打官司,顺利的话一两个月能拿到钱,不顺利就要五六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4、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诉讼时可以主张违约金,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约定以及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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