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18条第二项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现在比如我工伤残疾,如果领到的医疗费,补助费,还有赔偿金,是不是属于我个人的。是不是涉及到我的费用都归我?具体有没有什么例外的规定,是什么情况下的。

再比如现在我领到钱了,然后家里房子装修啊买家电啊什么的用掉了,接着老婆跟我离婚,这钱怎么算呢?

房子是结婚后买的。
我具体就是想知道,我领到钱后跟老婆一起用掉了,用在了房子装修家电等东西上,那离婚时怎么样算呢,房子是结婚后买的是共同财产我知道,我问的是之后我把我的补助金又拿来用掉了,怎么办?

1、工伤残疾,如果领到的医疗费,补助费,还有赔偿金,属于你个人的。
2、离婚什么的,在共同婚姻财产中先单独列出,相当于婚前财产。
3、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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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8
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补助金,补偿金等等都属于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财产。根绝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至于后一种情况,只要你有办法证明买家电买房子的钱是前述的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财产,就不会被当做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10-12-28
其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因工伤而领到的医疗费,补助费以及赔偿金理应属于个人所有。
其二,
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均分。
其三,
花费在房产上的金钱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均分。
其四,
你很难证明花在房产上的金钱是你所获得的医疗费,补助金以及赔偿金。因而,只能参与均分。
如果你能够证明所花之金钱是你的补偿金,则另当别论,可以不将其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3个回答  2010-12-28
是这样的·根据法律规定,你说的这样钱具有人身属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这个是没有争议,而且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的话,这些钱即使用于购置共同使用物品,在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你也可以主张从共同财产中扣除相当于具有人身属性的现金价值。资料来源:郑州张忠富律师
第4个回答  2010-12-29
我问的是之后我把我的补助金又拿来用掉了,怎么办?
在离婚析产时,先把你的补助金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你的个人财产,然后剩下的再分配,当然了,这个你要有证据的。
第5个回答  2010-12-29
属于你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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