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28
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补助金,补偿金等等都属于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财产。根绝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至于后一种情况,只要你有办法证明买家电买房子的钱是前述的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财产,就不会被当做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10-12-28
其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因工伤而领到的医疗费,补助费以及赔偿金理应属于个人所有。
其二,
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均分。
其三,
花费在房产上的金钱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均分。
其四,
你很难证明花在房产上的金钱是你所获得的医疗费,补助金以及赔偿金。因而,只能参与均分。
如果你能够证明所花之金钱是你的补偿金,则另当别论,可以不将其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3个回答 2010-12-28
是这样的·根据法律规定,你说的这样钱具有人身属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这个是没有争议,而且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的话,这些钱即使用于购置共同使用物品,在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你也可以主张从共同财产中扣除相当于具有人身属性的现金价值。资料来源:郑州张忠富律师
第4个回答 2010-12-29
我问的是之后我把我的补助金又拿来用掉了,怎么办?
在离婚析产时,先把你的补助金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你的个人财产,然后剩下的再分配,当然了,这个你要有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