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是高效的解决问题方式,但无法明确各自的责任。
如果对方索赔数额您不满意,可以让对方起诉,法院需要确定电梯因你造成的损害有多大(一般需要鉴定),然后判定一个赔偿数额。
至于电梯经常故障给您造成的不便,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
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量技术监督局
小区电梯总是坏,天天修天天坏,可以找物业投诉。
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如果物业长时间不能回复电梯正常运行,造成业主的不方便,可以向一下部门举报:
1、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
2、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行科投诉,或者拨打质量监督投诉全国统一热线12365。
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日常维护有着严格的规定。
根据规定,电梯必须每15天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当电梯出现重要故障维修之后,必须经过质监部门检验其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之后才能进行运行。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行政法规))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专家表示,有明确责任方的电梯故障解决相对比较容易。更为复杂的就是电梯并不是人为损坏,这种情况下的维修费用承担就成了一个问题。
根据相关解释,小区居民日常交的电梯费当中就包括了电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这就意味着物业要负责日常的维护与保养,而物业又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了日常维保合同。在维保公司日常维护到位的情况下,一旦电梯出现非人为的损坏,那么物业要看合同内是否与维保公司约定过一定额度的维修费用承担责任,如果有则根据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为电梯的产权所有人的业主就要承担维修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有业内人士表示,一般电梯小故障,物业公司或者维保公司都会帮助更换修理,但是一旦出现电梯大故障,需要更换费用较高的零部件时,就需要业主共同进行承担。现在之所以出现电梯损坏没人修理,主要还在于业主、物业以及维保公司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所以,提前约定好彼此的责任与义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
日常维护需到位
实际生活当中,只要电梯在日常维护到位的情况下,都能顺利运行。但日常维保缺位的情况,不仅给市民出行造成了困难,也埋下了一些安全隐患。有物业公司就告诉笔者,他们小区的居民根本连物业费都不交,根本就没法找电梯维保公司进行日常维保工作。有居民则表示,他们交了物业费、电梯费,但是发现物业根本不尽责任,甚至电梯上都没有安全检验标识。
除此之外,目前电梯维保市场竞争混乱,维保公司资质参差不齐也是一个原因。山东省上海三菱电梯特约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烟台电梯维保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物业公司都希望找更便宜的维保公司,所以一些小的电梯维保公司为了抢占客户,不惜压低价格来抢客户,但其自身日常维保能力又不足,所以导致问题较多。
实际上,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日常维护有着严格的规定。烟台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电梯必须每15天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当电梯出现重要故障维修之后,必须经过质监部门检验其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之后才能进行运行。如果民众遇到电梯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质量监督投诉电话1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