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认定书认定我方违反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负主责,另两车违反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负次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认定书认定我方违反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负主责,另两车违反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负次责。现我方已和死者家属达成补偿和谅解协议书,不予追究我方刑事责人,我被取保候审。请问接下来我的程序怎样走,会等多久。驾照是否会被吊销还是降级,怎样保驾照。谢谢

一、对方不追究你刑事责任那就走民事赔偿,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对方已起诉到法院了,可以在开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就根据判决来承担赔偿。
二、出现以下情况驾驶证将会被吊销: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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