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路上骑电动车摔倒造成骨折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给员工购买的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未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工伤保险条例
啥也没买
追答没买的话,你不需要负全责,但是如果你负全责了,会拉拢大批员工的心,但是一旦有这个先例了,往后员工小病小灾的都希望公司报销,所以我建议你给每个员工买个意外保险,每个月十几块钱,我们公司就是入职就给办意外险,现在事故发生率比较高,这个受伤的员工呢,你还是要尽一下领导的责任,关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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