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交房租房东换锁,把东西处理违法吗?

如题所述

房东与租客存在着租赁合同关系,房东有义务提供房屋给租客使用,租客有义务按时缴纳租金。那么,欠房东房租。房东可以换锁,这种情况违法吗?如果房东没有向当事人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不可以换锁,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若房东已提前通知租客,则此时租客的行为视为不履行租赁合同,房东可因此不再与租客续约,可以换锁转租他人。但是,房东仍要履行后合同义务,即保管好租客遗留的财物,待其取走。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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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3
房客构成违约行为,但是房东无权处理房客的东西。
1、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房东可以向其催款,如果房客仍旧不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2、在合同解除之前,房东最好不要和房客发生肢体冲突。因房东和房客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因租赁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应由法院管辖,派出所无权管辖。
3、如果房东和房客发生冲突,并造成人伤,房东将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处罚。若对方伤势严重(轻伤或以上),房东将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总之,如果房客支付租金,房东可以行使解除。如果合同解除后,房客拒绝交换房屋,房东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收回房屋。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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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02
你好。若房东已提前通知租客,则此时租客的行为视为不履行租赁合同,房东可因此不再与租客续约,可以换锁转租他人。但是,房东仍要履行后合同义务,即保管好租客遗留的财物,待其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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