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的保险,后过户的车,保险单上是原车主的名字,不理赔。大家能不能给个可行性的办法???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谢谢各位大哥大姐了!!!有没有人也碰掉过这样的问题??保险单明确写着车险和车主不匹配的不予以理赔!现在就是这个问题不理赔,可不管写谁的名字车都上着险呢。《交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是法律上有效还是保险公司的规定有效?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