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资 劳动合同 临时工 计时工 劳工合同法

本人和一家商场签一份临时合同 职位:临时工 时间1月20号到2月1号 计时工资一小时7块钱人民币 违反合同的一方赔偿给另一方一小时10倍的工资 现在商场要求我每天加班4个小时 工作时间早10.点30至晚10点30 但是加班的时间没有额外加班费 也就是按一小时7块钱算 我还对加班不补体加班费 拒绝商场加班的要求 商场以不服从延长工作时间为原因要辞退我 。
请问1.临时工的正常工作时间也是8个小时吗?
2.如果商场解聘我是不是要赔偿我10倍的工资?(注我按合同规定上班没有违反规定)
3.我要讨回合同损失要先先那个部门反映 工商管理协会 法院 还是什么部门?

临时工也是劳动法和劳动法调整范围,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你们不是雇佣关系不要理他一个礼拜上5天了,7*8=56*30就是你一个月工资,至于要你天天上班就没有这个名,不要上好大的大当。加班按劳动法规定计算。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现在应该去告他,不要他告你,你先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说他经常要你加班。劳动监察大队就要处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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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7
劳动法出台后,中国就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了。只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两种。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所以你的形式肯定是全日制用工。
所以,1,你的工作时间也应该是8小时工作日,每周不超过40小时,超过就算加班。
2,,10倍?有这样的法规么。用人单位正常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 违法解除的话,是双倍赔偿。
3,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前者是行政执法,后者是准司法机构。

本身就是个短期合同,不管那合同是否有效,本身一个月是签合同的实效,你工作整体也不满一个月,而且,我怀疑你合同里的字眼本身就有问题,有多重解释。 所以 ,何必为了这点小事兴师动众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26
合同应约定用工方式,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如计时工是8小时工作制还是倒班等等,计件工每件多少报酬。
第4个回答  2011-01-27
到劳动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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