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合同纠纷不进行调解就宣判是否符合程序

法院要求双方先行自行调解,一星期后双方法院当面调解,可对方根本没有见面的意思,已经拖了一个月了,法院就直接通知我去拿判决书,从法律上说这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作为当事人我要怎么处理,维护正当权利

在民事实务中,法院一般都是希望双方当事人调解的,因此调解是最好的和谐解决方式。
而且一般法院都会在庭审笔录中记载调解的内容或双方的意见,如果调解不成就及时判决。
从你的案情中看,法院应该是开庭审理过了的,所以给你们指定期限去调解,不成就依法判决,这应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的。另外你也没有必要非要纠缠在法院的程序问题上,中国的法院不依程序办案的情况多了去了。再者说,对方都没有见面的意思,即使调解估计也是无疾而终。
虽然你没有说判决的内容,但是从你的介绍中可以看出,你应该是不满意这个判决结果的,那么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上诉,如果你这个是一审判决,那么应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15天内上诉,否则判决就生效了,要是二审的话,那就只能想办法走再审程序了,那个不是一般的复杂,不详细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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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6
符合,调解不是民事诉讼合同纠纷的必经过程。
参考内容
第2个回答  2011-01-26
开过庭吗,还是通知开庭后你没有到庭,如果没有开过庭(不包括通知到达,被告没有到达),就直接判决书是不符合程序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26
不符合法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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