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签了一份保密协议,主要有个协议中保密与就业限制的疑问,因为我驻在外地,所以有一条内容是发生劳动纠纷,在公司所在的相关法院提出申述,这是否有效;其次保密中有一条是离职后三年,要保守公司相机机密,但协议中注明由于任职期间已发放保密金,离职后不再发放,这样子的协议是否有效,第二是就业限制,离职后两年,未公司允许,不得从事同类工作,但是没有说离职后的补偿问题,如果不发,是否就可以不用遵从;再者这个保密违约金最高是怎么算呢,如果超出了范围,是否协议无效,谢谢。
但是协议写明由于任职期间已发放保密金,离所以职后不再发放,这样子的协议是否有效,而且如果离职后,公司书面允许从事同类工作,是否能接触就业限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