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的民事诉讼,可是到了法院以后并没有在正常的审判庭审理,只是一个办公室,符合规定吗?

说是开庭,可是到了法庭并没有在正常的审判庭给我们审理,之是找了个办公室,而且没有审判长,之有一个审判员和一个书记员,态度还很不好,被告自己拿了椅子坐下了,那个办公室都没有原告坐的地方,我们只好站着(我是原告),请问这样的开庭符合法律程序吗?分少,但是我很着急,谢谢大家了!
我们举证以后被告就说不支持,然后法庭就因为着急下班,也没让我们说话,他们陈述的时候我们反驳那两个女的(法院的)还不让说话

哪个法院?连审判庭也没有?简易程序只是不受发言顺序的限制,并没有说什么都简化啊,如果严格按法律规定来说是不符合开庭程序规定的,认为法官没有听清或给足够的发言时间的话,可以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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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1
简易程序吧,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应该也是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11-01-11
只要是案件的审理没有什么问题就是合法的,程序上的瑕疵不要太认真了,老百姓拿法院没办法啊。
第3个回答  2011-01-11
应该是简易程序来的,主要看其判决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么你要上诉,如果合法,程序上的问题,一般上诉无多大作用。
第4个回答  2011-01-11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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