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有问题,法院还会继续审理事实问题吗

如题所述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不会,
1、主体是否适格属于实体性问题,开庭之后,法官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明原被告双方主体是否适格。如果真的不适合,应该在一审的时候查明或者提出来,法院判决驳回起诉。如果案子经过一审二审,又回到一审,相当于这个案子重新开始也可以提出主体不隔的答辩意见,由法院来决定主体是否适格。
2、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或者一方因为上诉,致使上级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并回到一审时,按一审程序审理。如果此时发现原告不具有主体资格,可以要求法院对原告的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如果经审理后确认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法院可以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法院坚持审理并作出判决,另一方当事人上诉时可以把原告主体不适格作为一项上诉理由提出,由二审法院予以审查。在正常情况下,一审法院应该先审查诉讼双方的主体资格,对一方当事人主体不适格,法院会作出指导性诉讼要求,让一方当事人考虑主体不适格的后果,自行纠正这一问题。如果法院认为主体没有问题,就会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主体是否适格并作出判决的案件,可以行使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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