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是不允许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是公民个人的一种属性,不能变更。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其次,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下面就介绍一下具体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变更手续:
一、组成形式变更:
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大部分经营者都选择的是个人经营,就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家庭经营是以家庭全部财产出资,所以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变更组成形式一般为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家庭经营更为个人经营手续很复杂,不作详细描述。
二、经营者姓名变更:
日常经营中很多经营者想变更经营者姓名,并对工商部门不予变更表示不理解,其实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如果执照变更了,你能到银行把别人的帐户变更给你吗?你能把别人的驾驶执照变更给你吗?同样个体工商户是公民个人的一种属性,不能变更。
三、字号名称变更:
字号名称的变更只有二种情况,登记注册时没有登记字号的变更为有字号名称,登记注册时登记有字号的变更为新的字号名称,但不能重名,如有重名,需对方注销登记后一年方可使用。准备材料有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变更:
个体工商户变更场所需提供新地址的租房协议、房产所属证明文件。经或场所变更一般在区县一级变更,跨省不能变更,跨地区手续复杂,不如重新办理。
五、经营范围变更:
个体工商户变更一般性经营范围(在原来的范围上增加不用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需提供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增加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就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下来后持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登记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不收费;发放营业执照,不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不收费。
(二)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不收费。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不收费。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县人大党委会:个体工商户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