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庭之后,原告签字了,赔偿金多久能下来?

如题所述

 开庭之后,就是宣判(下判决书了)。
  一,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0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02,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0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0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0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0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0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06,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01,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02,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03,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1、 立案:
  0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02,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 、开庭:
  01,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02,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0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04,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0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0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0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08,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09,宣判。
  3 、履行:
  01,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02,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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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18
一、诉讼的审理期限规定:
1、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二、执行的期限规定: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三、法院执行不作为的救济途径:
1、 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申请提级执行;
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2个回答  2016-06-16
首先,你们是调解还是判决。如果是调解的话,他就应当在约定的时间给付,如果不给付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是判决,那么就看对方是否上诉,如果上诉一审判决是没有生效的,所以要经过二审判决后才能确定时间,如果二审判决后还是不履行,你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一审和二审判决必须都是你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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