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了然后又搬家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居住证申请后换地方住了,带原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更改地址即可。
需要填写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交由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凭出具的核查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系统无法获取相片的申领人需提供);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综上所述,居住证申请了如果搬家的话是要进行变更地址的,可以去派出所办理。需要填写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交由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凭出具的核查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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