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业务种类及特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4

保险公司的业务种类及特点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兼营保险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业务。

保险公司的种类?

已有的保险公司种类:
财产险
寿险
健康险
养老金
责任险
农险
信用险
再保险
以后应该还会细化,提高专业化程度。

人寿保险:1.社会保险:医疗统筹,养老统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商业保险:意外,医疗,养老,教育储蓄,分红,.....
财产保险:汽车,货物,家庭财产,房子,办公装置,.......
再保险:保险公司相互之间对大的风险分摊。

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

答疑,填写投保单,录单,复核,提交核保,稽核,稽核通过,交钱,生成保单并列印,交给客户。

保险公司的业务如何推动?

见人见人见人
培训岗来推动,不是吧?这怎么也应该是业务部的事吧,其实最简单的,拿钱搞激励,都是为了钱!说再多的空话都没用,老人都懂那一套,新人是没那个能力

保险公司的特点100字心得

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保险在琮条件下,分担了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这种经济互助关系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

相互保险公司的特点

相互保险公司(Mutual Insurance Company)是指未上市,并没有股票股东的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标识
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组织,其经营目的是为各保单持有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产品,而不是追逐利润。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东,保单持有人的地位与股份公司的股东地位相类似,公司为他们所拥有。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资本金,也不能发行股票,其运营资金来源于保费,该公司设立前期所需的资金一般是通过借贷等方式由外部筹措;各成员也以其缴纳的保费为依据,参与公司的盈余分配和承担公司发生亏空时的弥补额。
编辑本段相互保险公司分类
按制定费率的不同和交付的不同,相互保险公司可以分为三类: 分摊收取的相互保险公司;预订足量保险费的相互保险公司;永久性保险制的相互保险公司。
1.分摊收取的相互保险公司
保单持有人就是公司所有人,每人都有相同的表决权,理事会有公司成员选举产生。这些公司通常业务范围小,组织结构简单。参加保险时付少量保费,以支付日常费用和小额赔款。如果不足,其成员有无限摊收保费的责任。
2.预订足量保险费的相互保险公司
在保险期的开始,向投保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能够应付经营费用和赔偿费用后,往往会有剩余,剩余部分可用来加强公司财力。这种实力雄厚、组织规模较大的公司在世界保险业中占有一席之地,是相互保险公司的常见形式。
3.永久性保险制的相互保险公司
提供无限期保险,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缴付一次性大额保险费,数额必须达到使保费存款的投资收益足以赔付损失和支付各种费用。在保单生效若干年后,被保险人分享公司红利。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有权是保单作废推出保险。如果保单取消了,表现公司将退还该被保险人最初一次性支付的保险费。这种保险公司在承保型别、承保数量、承保范围和对被保险人的选择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以保护自身的利益。
编辑本段与股份保险公司比较
作为现代保险业常见的两种公司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公司与股份保险公司各有优势。 相对于相互保险公司而言,股份保险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优点:第一,筹集资金、扩充套件业务规模更为便利。股份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来筹集资金,而相互保险公司筹集资金主要来自积累的盈余。第二,激励机制更有效。股份保险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来吸引关键人才。股份保险公司归股东所有,股东对公司运作比相互保险公司的所有者(保单持有人)有更浓厚的兴趣,更关注于公司的经营管理。 而相互保险公司也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第一,可以有效避免敌意收购。相互保险公司不发行股票,其竞争对手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运作来进行恶意收购。第二,对消费者更有吸引力。与股份保险公司不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所获得的绝大部分利润将返还给保单持有人,因此,保险消费者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并获得保障。

简述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的特点?

寿险是以人为保险标地,财险是以财产为保险标地!就是这么简单!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保险公司不能干什

一、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兼营保险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业务。
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哪些再保险业务?
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前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
(一)分出保险;
(二)分入保险。
二、保险公司不能干什么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

简述相互保险公司的特点

作为现代保险业常见的两种公司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公司与股份保险公司各有优势。 相对于相互保险公司而言,股份保险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优点:第一,筹集资金、扩充套件业务规模更为便利。股份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来筹集资金,而相互保险公司筹集资金主要来自积累的盈余。第二,激励机制更有效。股份保险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来吸引关键人才。股份保险公司归股东所有,股东对公司运作比相互保险公司的所有者(保单持有人)有更浓厚的兴趣,更关注于公司的经营管理。 而相互保险公司也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第一,可以有效避免敌意收购。相互保险公司不发行股票,其竞争对手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运作来进行恶意收购。第二,对消费者更有吸引力。与股份保险公司不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所获得的绝大部分利润将返还给保单持有人,因此,保险消费者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并获得保障。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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