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在核准名称、提交资料、前往工商局领取执照成立独立子公司后,一般需要办理刻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开设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等一系列工作。
一、该如何注册成立新公司
第一步核准名称:在1—3个工作日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在5—15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在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公司设立登记后手续还有哪些需要办理
1、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2、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3、缴纳社保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4、申请税控及发票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5、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注: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6、公司股权分配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几个要点:
1、团队要有明确的老大,切忌平均分配股权
平均分配股权的问题在于,当几个创始人之间意见不一致时,容易出现拍板人缺失,决策陷入僵局,不利于团队的稳定。股权分配时要避免平均分配,一定要有老大的角色。
2、股东人数不要太多
股东人数太多,就会导致决策比较难推动。比如在做工商变更时需要所有股东签字,此时如果有股东去外地出差或出国旅游,不能凑齐所有人员一起签字,就会耽误变更的时间。另外,不太稳定的小股东最容易产生股权纠纷,阻碍企业发展。
3、关于控制权的3个关键数字
特别强调一点,34%的股权虽然不多,但是却拥有重大事件(如公司合并重组、增值扩股、破产等)的一票否决权,可以在重大决策上对抗其余所有股东。所以,掌握有一票否决权的股东都是举足轻重的角色。
4、创始合伙人的得权期、退出机制、回购权
一个完整的企业股权结构,除了合理的股份分配外,还要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即提前约定好股权的得权、退出和回购机制,避免日后纠纷。
5、提前留一定的期权池
互联网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初创阶段股权分配时有必要提前预留一定的期权池,为今后的股权激励留出余地,一般期权池的比例大多设置为10%到20%,这些股份通常由创始人代持。
新公司成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新公司成立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办理税务登记,开立公司公户。
5.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除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法人以外,企业法人的成立,只有经过成立的登记,才能确定法人资格,并且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才是合法的法人。
设立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设立公司要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2.法人设立符合法定的程序。
3.法人设立需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4.法人设立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5.法人设立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三种,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事组织。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公司可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
《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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