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没有天生就合适的两个人,只有不断包容的两颗心。
我们在很多很多人之中,找到一个人,因为缘分和好感,而想要和对方在一起。但是在一起之后才发现对方在很多方面和自己不合拍,那这个时候要分手吗?我觉得要分,但是分手要有一个前提,就是你们并没有那么相爱,因为没有那么爱对方,而给不了自己最大的包容,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是趁早分手吧,别闹得最后不欢而散。但是如果自己是喜欢对方的,仍会被他所吸引,双方都不想分手,那么就不要分了,去试着理解对方不入自己眼得小毛病,去接纳他和自己不合适的那些矛盾,缩短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我们不是圣人,做不到去包容每一个人,但是如果对方是我们喜欢的人,我们可能在某些方面对她会变得狭隘,比如占有欲什么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们对自己喜欢的东西,都是能够有包容之心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么个道理。
“相爱”,是两个人在一起,最合适的因素。但是我们遇到爱情并长久下去的机会并不是人人可遇的,所以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感情基础并没有那么深的话,那别的因素就很重要了。比如三观的相似。不是说两个人在一起,就要对所有的事物看法都一致,而是说两个人基本的价值观是一致的,大体方向是一致的。一个只想着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安安分分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的人,跟一个想着去追求自己的大富豪的梦想的人,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恐怕会产生很多的隔阂吧,反正我是想象不到。找到一个三观相似的人,这样会避免很多矛盾的产生,两个人在一起也会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