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打架造成轻微伤会怎样处理

我弟弟(17岁)与其同学(19岁)在学校发生纠纷,对方先进行侮辱,后两人开始殴打对方说要找人放学围殴他,回班级后我弟又与其在进行殴打(我弟先动手),事后对其同学造成轻微伤。
如要走司法程序最后结果大概是怎样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人打架造成轻微伤的,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所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对打架的未成人进行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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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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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2-28
答,再学校都是有校内老师和学生家长配合,教导双方孩子。但是你的事情有的触犯法规!经司法作证都是有错的,也只能给伤害的学生付药费!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追问

未成年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大概怎么是什么结果

未成年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大概是什么结果啊

第3个回答  2017-12-29
如果你弟弟是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按照法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要你的父母承担对方的有关经济损失 ,包括医药费、护理费等,因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你们的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3个回答  2017-12-29
没什么大问题,出点医药费,教育一下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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