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就是指人防工程里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可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二条的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
现行《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据此,居民小区修建的人防工程即使改建成车库,产权也应归国家所有。小区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即小区人防工程产权地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分离。
扩展资料:
人防车位虽然不可以买卖,但建设单位可在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使用费。如建设单位出售人防地下室将会被查处。
人防车位一般与普通车位在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一般位于普通车位更下的楼层,大型的密闭铁门是人防车位区域的标志之一,也有部分建筑中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位于相同的楼层,按不同区域划分。从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没有任何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地方领导留言板-违法出售小区人防车位,大面积严重侵害业主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防车位
可以出售,但是出售的是使用权,不是产权,比如产权车位卖10万,人防车位买个七八万,使用五六十年这样,跟建筑同寿命。
《国防法》及《防空法》未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设施的使用权禁止买卖,亦未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属于国防资产。法律和行政法规未禁止作为人民防空工程的车位使用权的买卖,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之法理,人防停车位可以买卖。
但作为人民防空工程的车位的使用权的确有一定的限制,如发生战争时必须作为人民防空工程使用。
人防车位是占用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开发的停车位,属于国防资产,理论上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关于转移人防车位产权的协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你与开发商签订的使用权转移协议是无效的,当然你也不可能将其再次转让了,至于人防车位倒是可以租赁形式出租给你使用,但这也需相关部门同意后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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