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不用赔偿被辞退的违约金了吧?
不合法,你的劳动合同怎么标注的薪酬呢?这么做是不合法的,但要有足够证据,也好让劳动监察部门好为你做主。
降低劳动报酬,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但提高劳动报酬等有利于劳动者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移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责令加付拖欠金额50%到100%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