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请假怎么请?

事故认定书已经下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负主要责任负6成,对方次要责任4成,我在医院只做了CT检查,没开药也没住院,因摔的身上痛回家躺了三天,后去公司报工伤时说请假条先请事假,如若上报成功事假就还是按事假扣,没有上报成功再和我谈。后商量是说,上报工伤就要请事假或病假;不报工伤请假条上就写工伤假,不扣钱没补助;二者只能选其一。这样对吗?还有如若报工伤CT费用能全报销吗?

工伤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则上是不需要请假,可以停职留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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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8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
首先就应当申请工伤认定
一旦认定为工伤
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所以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
你的CT费用就能报销
你的工资福利单位就要全额发放
而不是算什么事假病假
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金
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全部由单位承担
第2个回答  2020-08-26
我上班期间脚骨折了,打石膏在家修养,已报工伤,上级部门还没批下来,单位通知按事假或病假算,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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