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一饭店上班,今年工资发%60决定不干了,走的时候向厨师长说了,他没同意,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如题所述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如果不行找劳动局处理,可以投诉,不给工资肯定不行,这种情况绝对不能惯着,打官司他必输无疑,所以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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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4
你可以辞职,但是要继续工作三十天,你才可以离开,如果随便离开,单位可以作为旷工处理,这样你的工资就可以被扣除了。
第2个回答  2020-05-24
这个取决于你的劳动合同里面有没有具体约定工资数额。如果有,你可以不同意降低工资为由辞职,并且要求工作年数×月平均工资的补偿。如果没有,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这种说走就走的行为,的确可以视为旷工。
第3个回答  2020-05-24
你们有协议,按协议办。也可以协商,如果不行,可人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上告。
第4个回答  2020-05-24
可以要回,你要保留好证据,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