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张律师,我在上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鉴定为十级伤残,对方全责,因为我老家是农村的。

但是在上海已经居住满一年以上,也有暂时居住证,我想请教一下,我在上海居住的地方也是属于上海农村地段(工作地点属于城市地段),赔偿的话能不能按照城市户口来赔偿。望张律师明确指出。

  提供如下证据,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举证证明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受害人事发时为农业户口,一审起诉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地区居住一年以上:
(1)事发前至事故发生时已满一年的暂住证;
(2)城镇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3)城镇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
(4)受害人为产权人(包括共有人)的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证明及在事发前实际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5)事发前在城镇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工资等其他原始证据;
(6)事发前在城镇工作满一年的雇佣证明及工资领取流水账目等原始证据;
(7)事发前在城镇学习满一年的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及学费缴纳凭证、学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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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12
张律师刚才说了,除了收入能按证明赔偿外,其他还是按农村户口赔偿,毕竟伤残后后,今后还是在农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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